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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志願服務相關法律

2-1 志願服務相關法律

 

臺中市立豐東國中推展公教志工制度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100年10月27日府授人給字第1000210745號函辦理。

(二)依據校務計畫辦理

二、主旨

(一)順應二十一世紀教育改革的趨勢。

(二)擴大民間參與,結合公教志工與社區及家長的力量,藉以提高教育的效果。

(三)加強學校與退休公教志工及社區的聯繫,提高全校師生與家長的感情。

(四)提高公教志工、家長及社區民眾的服務精神,改善社會風氣。

(五)提倡退而不休的服務精神、提高學校即社區,社區即學校,達成學校與社區資源共享的理想。

三、目標

(一)鼓勵公教志工、家長及社會人士,積極主動關懷,回饋社會,協助學校充實學校人力資源,激發學生感恩心裡與行動以擴大教育效果。

(二)為學生樹立行為楷模,為家庭帶來新的活力,促進學校與退休公教人員、學校與社區的和諧關係,革新社會風氣。

四、實施內容

(一)實施範圍:

1、交通志工:每天上下學照顧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維護學校附近道路及十字路口之交通秩序。

2、圖書管理志工:協助學校圖書館人員整理圖書、電腦編碼、借閱歸還、環境維護等。

3、讀經善行志工:志工指導學生晨間讀經。

4、慈心健康理念宣導志工:由有健康飲食新知之公教志工召募學有專長的家長或社區人士每學期定期到校辦理健康飲食理念宣導活動。

5、醫護保健志工:協助護士推行各項健康活動。

6、校園環境美化、花木認養志工:協助花木、花圃的修剪美化,並於假日和寒暑假協助澆水和維護。

7、輔導教育志工:輔導室招募志工,每日3小時在輔導室實施認輔工作。

(二)實施步驟:

1、研擬具體可行的實施計畫。

2、由訓導處規畫、人事室及其它各處室協辦、家長會及相關單位,共同召開「招募志工」研討大會。

3、利用召開退休聯誼會、家長會、家長委員會、各種親子活動、家庭訪視等機會宣傳成立志工的目的。

4、通函所有退休人員、家長,學校要招募各項志工,希望大家共襄盛舉。

5、擇期舉行各項志工的訓練及研習。

6、執行志工的各項活動。

7、記錄執行情形及蒐集彙整資料。 

8、學期結束舉行檢討會及表揚大會。

(三)各組工作分配如附表。

(四)實施要領

1、確實掌握學區內可資運用的人力資源,建立人才檔案,以備運用。

2、調查志工服務志願,建立基本資料,確定服務項目。

3、釐訂工作項目及責任範圍,但應考慮其安全問題,並由學校提供保險。

4、舉辦志工座談會,認識學校環境及工作內容。

5、使學校師生瞭解志工為學校的一份子,給予應有的尊重與配合,但志工不應干預學校行政。

6、志工為無給職,但得酌享本校教職員工有關福利。

7、由學校發給聘書及服務證。

8、志工服勤時,應配掛「服務證」,其名稱以服務項目、性質分別制定。

9、建立志工人員組織,舉辦志工研習會。

10、靈活運用公益團體、社團志工。

五、預期績效

  (一)、讓公教志工、家長及社區民眾,參與教育共同經營學校。

  (二)、善用退休公教及社區人力資源,協助解決學校人力不足的困境。

  (三)、藉公教志工的專長,協助學校辦理各項活動,補充專長教師不足之現象。

  (四)、分攤教師繁忙的行政工作,讓教師專心的教學。

  (五)、激勵全體教師士氣,提昇教學品質。

  (六)、加強公教志工、社區民眾及家長的服務精神,藉以改善社會風氣。

  (七)、維護全校師生及校舍之安全。

  (八)、藉社區資源、家長力量來建設學校,以減少學校經費支出。

六、使用經費

(一)本項計畫為志工制度故經費不大。

(二)若需經費可由家長會費、社會教育經費、學校教育文化基金項下支付或由志工自行分擔一部份。

七、考核與獎懲

(一)每學年推薦最優良志工參加縣府慰勞、表揚及研習活動。

(二)每學期舉辦期末檢討會,並邀請志工參加學校期末康樂活動。

(三)定期舉辦志工聯誼會。

(四)運動會時表揚優良志工,並致贈獎品。

八、附則

(一)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於校務會議提出討論並修訂之。

(二)本計畫呈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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